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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施秉縣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關于研究縣人民醫院編制備案制等事宜的會議紀要》(施府專議〔2022〕101 號)、《關于增加縣人民醫院領導職數和備案編制的批復》及《縣公立醫院改革床位編制標準和人員編制配備的通知》(施編發〔2021〕24號) 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24年施秉縣人民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備案制人員。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招聘工作在施秉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監督、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進行,由施秉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由施秉縣人民醫院統籌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招聘崗位
詳情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滿足下列相關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遵紀守法、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較強的溝通交流言表達能力;
3.服從單位安排、無任何不良記錄;
4.報考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6. 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公務員錄用規定》及我省的有關規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含正在服刑期間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不符合本《實施方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8.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9.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開招聘通過施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dnsb.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4年5月8日。
3.報名地點:施秉縣人民醫院人事科。
4.報名費用:每人100元。
5.報名要求: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和教育部學信網上備案注冊的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2)執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2),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3張;
(5)工作經驗材料需要提交原工作單位出具工作經歷蓋章證明(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蓋章);
(6)有工作單位的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7)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具體崗位以《崗位一覽表》(附件1)要求為準;
(8)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報名表》及個人承諾書,確定報考崗位,并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因錯報、誤報或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并視為自動棄權!
六、資格審查
在縣紀委縣監委監督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施秉縣衛生健康局牽頭,施秉縣人民醫院具體組成資格審查組,按照本方案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在施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報考合格人員。
七、面試相關說明
面試在縣紀委縣監委監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施秉縣衛生健康局牽頭,施秉縣人民醫院、具體組織實施,采取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
考試采取面試(專業測評)(以下簡稱“面試”)等方式進行,考察其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進入面試考生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同一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進行面試,即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如出現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同一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35人(不含35人)的,先進行筆試,再按1:3比例進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即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1.面試時間:待定。
2.面試分值:總分100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能進入后續環節。
3.面試內容: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
4.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5.應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未參加面試或雖參加面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6.應聘人員憑《面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進入面試候考室。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對成績相同者另外進行面試,取最高分者為體檢對象)。體檢在招聘實施單位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考核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政審對象。根據相關規定按照程序開展政審工作,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政審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政審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5.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情形的不能聘用的。
如遇考生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等情況的,該職位進行依次遞補。
十、聘用備案
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施秉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施秉縣人民醫院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備案。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合同關系的,在與施秉縣人民醫院簽訂聘用合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十一、福利待遇
(一)經錄用后的人員,工資按施秉縣人民政府補助金額執行。
(二)備案制人員統一與醫院簽訂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滿后,無違反醫院相關規定及違規違法行為者,經考核合格后可續聘。
(三)根據醫改相關政策,此備案制人員的編制只在本院有效。
(四)編制備案制人員離職后相關待遇自動停止。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由施秉縣人民醫院編制備案制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855-4225288(施秉縣紀委縣監委)
咨詢電話:0855-3861601(施秉縣人民醫院人事科)
附件:1.施秉縣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編制備案制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施秉縣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編制備案制人員崗位一覽表 | ||||||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類型 | 計劃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招聘條件 |
1 | 施秉縣人民醫院 | 醫技崗位 | 1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醫學類 |
1.需取得醫學類大專及以上學歷 2.在二級甲等綜合醫院工作5年以上(包含5年) 3.熟悉心電圖工作(需有相關培訓資質證書) |
2.施秉縣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編制備案制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點擊下載)
3.承諾書.doc(點擊下載)
(信息來源:https://www.qdnsb.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30_84388056.html)